以案释法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

2024-03-17

  近日,天津新港海关查验关员在日常查验中发现,一票名称为“机油滤清器、空气滤清器、纸盒”的货物的外包装及实货图案与知名品牌“TOYOTA”“NISSAN”等图形高度一致。经相关部门鉴定,这批货物涉嫌侵犯知识产权。

  知识产权,是“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”。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、专利权和商标权,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。知识产权的英文为“intellectual property”,也被翻译为智力成果权、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。

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,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、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、专利权实施的保护。

  依申请: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,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,并提供担保。符合规定的,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》第12条~15条)。

  依职权: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嫌疑,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。知识产权权利人应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海关是否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。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,并提供担保的,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》第16条,第20条)。

  海关启动“依职权”保护措施,是以权利人申请备案为前提。近年来,中国海关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,通过增加执法资源投入、强化风险防控和先进智能装备应用等手段,不断加强进出口侵权货物的监管、积极主动地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活动,所以在实务中,“依职权”执法模式应用较为普遍。

  相对于“依职权”执法模式,“依申请”方式需要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收集侵权嫌疑货物的进出口信息,如进出口海关、进出口时间等,投入的人力物力多、难度大。因此在实务中,知识产权权利人更多的是通过“依职权”的保护模式,获得海关在进出口环节的保护,实现高效维权。

  尊重创新是激发创新意识的重要方式,希望大家一起努力,共同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方净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