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了“专利业务办理系统”,自2023年1月26日起,缴费人应通过“专利业务办理系统”进行其他业务办理。
其他业务办理模块仅适用于办理对缴费日的确定有异议的业务,根据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规定,如有异议还应同时附具银行/邮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。
用户如果对缴费日的确定存在异议,可进入缴费日问题反馈页面,填写必要信息,并点击“批量上传文件”按钮提供加盖公章的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等相关说明。
进入其他业务办理单查询界面,用户可以查询、查看已经提交的办理单的实时状态。
1、缴费情况查询业务应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-费用查询-专利费用查询下办理。
2、补充缴费信息业务应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-电子缴费清单-缴费清单填写下办理,注意补充缴费信息的时效为汇款的当日最晚不超过次日。
3、缴费成功查询电子票据应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-票据服务-电子票据查询下办理。